番外:父仇者联盟

出自专栏《古风甜饼,一生一世的赏味期限》

琴远:

轩久死的那天,阴沉了数日的长安城下了好大一场雪。

瑞雪兆丰年,似乎是在庆祝死了个天大的恶人,又是连着两日天朗气清的好天气。

天地不仁,哪怕是御前一品锦衣带刀紫金卫,也一点面子都不给。

我背着他,艰难地从城郊走回长安城里。

幸而轩久死前与我交代,叫我去找丽春院的银红姑娘和东厂总督陈公公,他们与他是铁交情,会给我们安排妥当。

人活一世,临了能有二三老友吊唁,不至于像我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我很羡慕他。

直到——

丽春院的头牌银红姑娘用帕子捂住疯狂上扬的嘴角,止不住踮起脚往我身后看:

「不会吧?死了?真的死了?」

这也难怪,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没见过哪个人去青楼听曲,只点《小寡妇上坟》,单曲循环一天,把银红姑娘一个娇滴滴的清倌活活唱哭了,哭着说自己卖身不卖艺行吗。

轩久是个变态,不怨银红姑娘恨他。

我将希望寄托在李公公身上。

东厂的李督公倒是与他有过命的交情。

我才背着他的尸首到丽春院,李公公已经带了全套的殡葬用品候着,兴许是人年纪大了,他强忍着情绪波动,只拉着我的手,细数与轩久共事十年,看他英年早逝,自己如何不舍。

哪怕身旁小太监与我极力劝解:厂公大悲大喜大伤身。

他还是在走的时候忍不住偷偷笑出了声。

别说老天不待见,连丽春院和他朝堂上的死对头们都假借庆祝这一场丰年大雪,放足了三日的鞭炮。

他做人太绝,生前何等风光,可如今独我一人守着他的尸首,照他生前嘱咐的那样,为他挑选一块风水宝地。

我仔细想了想,怎么一个人人唾骂的朝廷鹰犬,遇见了我,破了个案子,就把自己搭了进去。

所以我们的相遇,对他而言应该是一场劫数,或者说是个意外。

这么一个人,不该遇见我。

轩久与我相遇那一日是一年前,立夏的夜晚。

月明星稀,空气偶有蝉鸣。

城郊一处破茅屋外,一地凌乱。有寻骨阿父逃跑时散落满地的丹药,有骨碌碌滚到屋外的三脚香炉,还有一个倒在地上佯作尸体,袖着袖箭的我。

寻骨阿父逃走的时候再三叮嘱我,要将为首的锦衣卫统领一击毙命,他们是朝廷走狗,鱼肉百姓的恶人。

阿父有许多孩子,然而他最器重我,我不能叫他失望。

地面传来一阵仓促的脚步声,我听见为首那人不屑又轻慢的声音:

「寻骨那老贼九成逃了,半夜出城空手回去,平白惹东厂笑话!」

我不动声色地攥紧了手中的匕首。

「这里还有个死人?」

他俯低身子,伸出手将要探我鼻息。

他伸手的那一刻,我手中淬毒的袖箭应声而发。

这一箭被他侧过脸轻轻避开,他借着力道卸了我袖箭,一脚踢远。

月光照见他脸上的诧异和轻蔑笑意。

而我就在等他这一分神。

就是现在!我暴起捉住他的手腕,淬毒的匕首直直劈向他面门。

锦衣卫统领何人,我从来没指望将他一击毙命。

谁知他出手更快!抬手间,腰间那柄缠金绣春刀出鞘,刀出如银光雪浪,劈面而来,将匕首堪堪削为两段,不待我反手,他的刀柄已经重重打在我肋骨上。

我倒在地上,吐出一口鲜血。

似乎是怕我再出什么阴招,他踩上我的肩膀,冷冷地俯视着我。

月光并着身后随从的火光,我才看清他的脸。

他生的极好看,是我从未见过的好看。

一身僭越品级的五爪飞鱼织金曳撒,皂靴也使金线绣了流云纹,盈盈火光映着他这一身辉若皎月,灿若星辰。

那双狭长桃花眼,就算与自己打斗时也总是笑着。细细看去,却有森森冷意在眼底,如结了霜的砚。他与他腰间那柄削铁如泥的绣春刀一般,周身都是锋利的冷意,不过都叫刀鞘与笑容掩住,还让人以为他无害。

原来传说中的锦衣卫统领,不过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少年。

虽然是个少年,我知道如果落入他手中,一定生不如死。

于是我想咬破口中毒药。

「想死?」他卸下我的下巴,「死实在太容易了。」

森冷的月光照进锦衣卫私牢,他坐在案边,火光照见他半面阴翳,如玉面罗刹。

「你叫什么?」他开了口。

「不记得了。」我没有骗他,确实不记得了。

「寻骨那老贼呢?跑哪去了?」

「不知道。」我没有骗他,确实不知阿父跑到哪里了。

「离魂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都是我做的,你杀了我吧。」虽然不知什么叫离魂,但我一定要保住阿父。

「看来这离魂真有奇效,怪不得你一心求死。」不知是不是他看出了我听到离魂时一闪而过的疑惑,他冷笑道,「寻骨炼制离魂,拐来孩童喂他们吃下,这离魂叫人渐渐失了记忆,成为只听他差遣的死士,作恶无数。」

「你胡说!阿父他收养我们,给我们饭吃,教我们武功,我们是心甘情愿为阿父驱使,将你这些鱼肉百姓的狗官杀尽!」我瞪着他。

「狗官?」他眉头一跳,看了看左右随从,「是说我吗?」

随从们怯生生地点了点头。

「不然呢,」我瞪着他,「锦衣卫朝廷鹰犬,残害百姓忠良。」

谁知听我这么说,他不怒反笑。

他从书案处起身,一步步走向戴着镣铐的我:

「我十三岁入锦衣,十六岁平北沧救国本,二十一查江南织造贪墨一案,叫这巨蠹吐出六百万两雪花银,救了那年十万灾民,填了西北战事的缺。」

他的脚步声一步步落在我的心上,直走到我身侧。

他的手抬起我的下巴,强迫我与他对视。

「所以我竟不知,残害忠良,鱼肉百姓,是哪一年的事?」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所言与我从阿父那里听来的相去甚远。

阿父所言的锦衣卫统领,是个残害忠良,性格变态,亵玩花楼的风尘女子,逼迫她们做不齿之事,与东厂李督公勾结,祸乱朝纲的狗官。

「而你口中的阿父寻骨,第一案杀了雍州刺史,李刺史他两袖清风,一家不过十余口,遭此浩劫,只为了试试这离魂是否有用。」

「允州左指挥使,十足的贪官,你阿父杀了他,吐出的民脂民膏呢?」

「你口口声声阿父待你不薄,为何他连你的姓名身世也不告诉你?是否怕你无法全心为他所用?」

「闭嘴狗官!是我自己不记得了!」我恨不能捂住耳朵,叫他不要再说了。

「不是你不记得了,是离魂叫你记不得。」

他的话都轻描淡写,却句句击溃我的心防。

我脱力坐在地上,努力说服自己,是他在扭曲事实,颠倒黑白。

我呆坐了不知多久,直到他打了个哈欠,起身要走。

「……喂,狗官,你叫什么?」我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很羡慕他有名有姓。

「锦衣统领一品带刀紫金卫——轩久。」

「……狗官,你杀了我吧。」

他沉默片刻,似乎是在挣扎着什么,最终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偌大的牢房,空荡荡只剩我一人。

只剩我一人,反复去寻找那段空白的记忆,但是一无所获。

我忽然明白轩久所说的,死是这世上最容易的事。

轩久: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有礼貌的人?

我心里挣扎,又默念了一遍:锦衣统领一品带刀紫金卫轩久。

这么威风的名号,真的很难一口气说出来吗?

还一口一个狗官。

而我也是头一次审到这样的糊涂蛋,姓甚名谁不知,给一口饭就死心塌地地为人卖命。

当意识到自己被骗得彻头彻尾时,又一心寻死,落个干净。

他怎么能死?若是捉住寻骨老贼,他就是头号从犯,还有千刀万剐的凌迟等着,一刀死了岂不是便宜了他?

哪怕是中了离魂,我也有的是方法叫你吐出东西。

看昨日的样子似乎是吃软不吃硬,也罢,就到富贵温柔乡打个滚,看你骨头还能有多硬。

于是我挑了个晴朗日子,煦风暖阳。

长安城最大的青楼,丽春院依水而建,堤岸边满种柳树,凭栏远眺可将这一带湖光尽览。

糊涂蛋在牢里好吃好喝养了几日,脸上终于有了几分人气儿。

我总觉得他眼熟,却又说不上哪里见过。

手下同我说这糊涂蛋好弄得很,叫他吃饭他就吃饭,叫他穿衣他就穿衣,若无事吩咐他,他就呆呆地对着墙坐上半天,一言不发,不知在想什么。

那身天青色衫子穿在他身上倒合适,衬得他眉眼如画。他不言语时总皱眉,于是周身就有一阵散不开的愁云,叫人总觉得雾蒙蒙不真切,似乎一阵风吹,他烟一样就散了似的。

如今对着湖光美景,他仍呆坐,我忍不住想戏弄他。

「喂,喝茶。」

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

「喂,看景。」

他转过脸去呆呆地看着远处行船。

「喂,笑一个。」

他无意识地弯了弯嘴角,脸上笑出一点浅浅的窝,如投石惊起的涟漪。意识到我在戏弄他时,那笑意顷刻散了,面上又是初见时的一层薄怒。

「狗官!你不要欺人太甚!」

「喂,你除了狗官,欺人太甚,还会骂些什么?」

「无耻!」

「哦?还有旁的吗,再骂两声给我听听?」

我撑着手看着他,面上挂着无耻狗官,欺人太甚的笑意。

他气红了一张脸,起身就要走,忽然瞧见房间里挂着的一幅画,一时间站住,看的出了神。

画上不过是山中隐士,古琴,闲鹤,孤鸿而已,旁边题着一行诗:

「隐几孤鸿没,调琴远鹤还。」

这是从前旁人送我的一副画。

为了查案方便,我买下了丽春院里头的这间院落,方便与线人碰头,后来住得久了,也添置了许多东西,这幅画就是其中之一。

「喜欢吗?」

「喜……」

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去抚摸画上的人,却被我死死捏住手腕,一把瘦骨,真是硌人。

「狗官!你干什么!」他忙要挣脱。

「你若当真喜欢,再给狗……爷把离魂的事吐出些来,这画就送你了。」

真烦,整天听他狗官狗官地喊我,险些我也叫顺嘴了。

我成功地看见他脸上的怒意和挣扎。很好,你暴露的情绪越多,我就越方便从你这里套出些话。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画,低着头几番咬紧了牙,将自己憋出了一头的汗。

不待他反水,门就被推开,是丽春院头牌清倌银红,那怯生生的小脸就藏在琵琶后面,确认是我,面色又羞红了几分。

他的眼神忽然警惕,如同一只绷紧神经的猫,戒备地盯着我和银红。

我当然明白他眼神中的意思:你们想干什么?一定是要做那种色色的事!还要拉着我一起!

「只是唱曲。」

他的警惕并没有放下,我猜到了他的心思:一定是那种色色的曲子!是小尼姑思凡还是十八摸?

我为他斟了杯茶,示意他放轻松:「听曲儿又不会死人。」

他将信将疑地接过杯子抿了一口,看银红转轴拨弦,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地唱到——「正月里正月正,《小寡妇上坟》哭亲人。」时,一口水直直地喷了出来。

他手中那只官窑薄胎珠瓷杯,也当着我的面粉身碎骨。

我一阵肉痛,再默默为他记上一笔。

「这、这、这唱的是什么?」他说话都不利索了。

「回官爷,《小寡妇上坟》。」银红对他福了个身,扯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为什么唱这个?」他一脸迷惑。

「轩爷喜欢听,奴家就唱。」

他与银红交换了一个:朝廷鹰犬狗官锦衣卫淫威之下,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眼神。

银红和他挣扎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们心里想什么:麻烦尊重一下我犯人/花姐的身份,还是唱那种色色的曲子吧。

「要不……唱点别的吧……」他面色苍白地拿起杯子,强装镇定地喝了口水。

我好心地提醒他:「那是狗官的杯子。」

我本来有一对价值连城官窑薄胎珠瓷杯,现在什么都没了。

这种成色的杯子,那一年官窑不过烧出了三副。

我得了一副,三皇子得了一副,苏贵妃得了一副。

啥也没落着的东厂李督公心里苦,又不好明着要,于是百般暗示皇帝:两个宝贝,又白又圆,香气扑鼻,苏贵妃也有。

殊不知他越暗示,皇帝看他的眼神就越诡异。

最后皇帝疑心督公这身净的是否干净,宝贝没赐,倒叫我去查李督公的宝贝还在不在。

我念着与李督公十年共事的交情,勉强在圣上面前圆了他的暗示:督公见宴席上苏贵妃馒头吃得香,也惦记着。

圣上这才恍然大悟,疼惜他不恃宠而骄,这点小事也不惊动圣上,忙吩咐御膳房连夜蒸了十屉包子,叫锦衣卫送去,不叫老臣寒心。

这馒头送到李督公府上时,他的脸色比馒头、苏贵妃的宝贝和那晚的月色还白上几分。

不对,现在不是想李督公的时候。

现在杯子真的没了,我要怎么圆在李督公面前的凡尔赛言论:圣上送了我一对官窑薄胎珠瓷杯,可是颜色好土,我不喜欢。

而他自觉理亏,他低着头将瓷片一片片小心地捡起,长睫在他眼下投下一片影,叫人总想去看着他眼底藏着的心事,而莹白的瓷片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下,也自惭形秽。

我盯着眼前这个男人,现在他欠我一屁股债。

不知是否是听见了我的那点心思,他忽然颤抖着倒在那碎瓷片上,牙关紧咬,豆大的冷汗尽数没入膝下厚厚的波斯毯里。

他倒在那碎瓷片上的样子,还真像是——碰瓷。

「起来,知道你没钱,我不叫你赔就是了。」我认栽了。

他仍然没有起身的意思,不顾碎瓷片的刺痛,蜷缩成一团。

银红煞白着一张小脸:「啊不会吧……给爷难听死了?」

我忽然想起——离魂,是离魂发作了!定是寻骨对他下了令,而他不从。

我忙找东西塞入他的口中,照离魂发作时这种钻心的痛,他指不定惧痛,先咬舌而死了。

我知这种痛非比寻常,如百虫入心,蚕食血肉,不少叫我捉住的死士捱住了一轮刑具,却捱不住这蛊发作。

越急越是找不到东西,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想到他还欠我的一套瓷杯,我心一横,将小臂塞到他口中。

他眼中尽是被蛊支配的,癫狂的恨意。他在毯子上痛的蜷成一团,将我一半压在身下动弹不得,小臂也被他死死咬住,脱不开身。

我忽然嗅到一阵危险的气息。

我被他这样钳制住,手无寸铁。

我的脖子就在他的手边,而我看见他——

他捡到了一片锋利的瓷片。

几乎是下意识地,我腾出一只手,盯住了他的太阳穴,时刻准备将他一击毙命。

他举起了碎瓷片,我预备着出手。

那瓷片当着我的面,被他重重刺向自己的心口,一时间血流如注。

我愣住了。

他松开嘴,放开了我的小臂,倒在地毯上,苍白着一张脸:

「……狗官……你快跑吧,我怕我随时会杀了你。」

琴远:

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狗官。

当银红姑娘哭丧着一张脸唱到第五遍,我已经脑补出了一个一天给丈夫上五遍坟,累死在坟前的俏寡妇时。

他仍一脸陶醉。

眼前这人要么是一个《小寡妇上坟》十级爱好者,要么是一个伪装的极深的狗官。

锦衣卫统领何人,想必是后者。

不愧是狗官,真能装,我也不能落了下风。

于是我拿起茶杯,强作镇定喝了口茶。

却听他说这是他的杯子,吓得我失了手,碎了他一对瓷杯。

我想将瓷片捡起,同他说不必一脸肉痛,我以后会还他。

就听见脑海里阿父的声音。

他知道我还活着,要我杀掉狗官,可他也知道我不愿意,要让我尝尝离魂的痛。

我倒在地上,似乎有无数虫子在蚕食我的心,叫我痛不欲生。

我信了狗官说的离魂。

他见我面色不善,俯下身去看我。

他未佩刀,脖颈就在我的面前,毫无防备。

我将手伸出,摸索到了一块瓷片,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只要杀了他,就不会这么痛了。

他却将小臂递给我咬住,怕我痛极咬伤了自己的舌头。

我犹豫了,瓷片扎进了自己的胸口。

我不想杀狗官,也不想承认阿父骗了我,还是早点死了轻松。

他却将我扛起,足下一点,飞身离了这里。

耳边是猎猎的风声,我的意识慢慢涣散了。

「这春困就这么难醒?」

有人推我,我睁开眼,眼前这个男人不是狗官,却是一个面带笑意的中年男人,他坐在我旁边。

那人笑着将我抱起,我想去推开,却发现自己挣脱不了。

低头伸手一看,不过是小小的一双手。

正诧异,就看见一个妇人自门口含笑走来,伸手接过男人怀里的自己。

「唯儿长大了,知道被阿父抱着羞羞脸了。」

「不过十岁出头,撒娇的日子还有的是呢。」

「我早说了生男孩要教他习武,你可不能惯着他,怕他吃苦。」

「好了好了,你是慈母,我是严父,好人都叫你当。」

两人的脸都是模糊的,但是我依稀能感觉到两人的话语间尽是温情和宠爱。

我四下看去,只看见满书房挂着的字画,也都是模糊的。

唯独案上摊着的这幅画,看得清楚。

画上不过是山中隐士,古琴,闲鹤,孤鸿而已,旁边题着一行诗:

「隐几孤鸿没,调琴远鹤还。」

像是才题的字,墨迹未干。

这一行诗看久了,只觉得头痛欲裂。忽然,我看见那墨痕变得濡湿,竟然开始往画外溢出鲜血,我努力去将画上的鲜血擦去,却不想越擦越多,汩汩的鲜血涌上我的手,从温热到冰冷。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和眼前倒在地上的男人。

「唯儿,我的唯儿!你看看娘亲啊,是娘啊!」

方才的妇人跪在地上,死死地抱住我的腿,不叫我再往前一步。

「住手啊唯儿,他可是你父亲!」

我木然踢开哭号的女人,对着地上的男人举起了腰间佩剑。

眼见这个男人死了,那个在书房撒娇的女人愣住了,发疯一般地夺过我手中的佩剑,抹了脖子。

一把火丢下,冲天的火光将偌大一处府邸烧成焦炭。

我迷茫地看着周围一地尸首,身上的佩剑还在滴血。

这是哪里,这些人是谁?是我杀了他们吗?

「渡无边苦厄,化有主冤孽。」

朦胧中听见了一个亲切的声音,让我生出一种莫名的亲近。

我抬眼看去,却是阿父寻骨。

「做的好,孩子。」他奖赏性地摸了摸我的头,叫我凭空生出无限的依恋,「今后,就随我做事吧。」

眼前的府邸都烧成了灰。

我跟在他身后,要随他一同离开。

此时天将蒙蒙亮,我回过头去看,那一个未烧尽的府邸匾额,在一片瓦砾场中灰败着,露出一角烧的焦黑的——「李」字。

那一个李字在眼前越来越大,竟然又成了鲜红的一方印记,牢牢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可是头痛的要死,似乎有人试图将那块记忆挖去,夺走。

「这是父亲的画!凭什么给你!」

我捂住那一卷画,护食一般死死盯着眼前这对大小狗官,大的那个不怀好意,小的那个也不怀好意,看长相不出意外就是长大的轩久。

大小狗官都穿着锦衣卫的衣服,两张脸凑在一起是双倍的可恶。

「上回来你父亲这喝茶,你父亲见我徒弟喜欢就送他了。」

趁我愣住,小轩久将画一把夺过,我要去追他,却无论如何也迈不开步子。

「笨蛋琴远,憨瓜琴远。」

小轩久嘲讽着我,见我气急又抬脚将我踹倒在地上,冷笑道:

「不然,你把离魂的事情交代了,这画就给你了。」

他的脸慢慢变成了如今轩久的样子,依旧在嘲讽我的不自量力,于是我伸手去抓他。

「喂,喂,醒醒,琴远,醒醒!」

我睁开眼,就看见我正掐着轩久的手臂。

见我醒了,他明显松了口气。

「你昏过去几天了。」

是吗,原来已经几天了。

我低头看自己胸口上缠着的绷带,轩久同我解释道:

「放了心头血,缓了离魂的痛,捡回来一条命。」

在寻骨身边这么些年,我从未做过梦,原来是离魂的效用散了,难怪。

「你刚刚唤我什么?琴远?」我盯着他。

「可不是我要叫的,是太医说你中了离魂,要我帮你叫魂,我也不知你叫什么,想着胡乱念吧。」

这种糊涂叫法,在这世上恐怕也只有眼前这个狗官才想得出。

可他眼下青黑,胡子拉碴趴在床边的样子,我心里过意不去,算了,还是同他说声谢谢吧。

「狗……啊不是,轩久……谢……」

要命,狗官叫的顺口了。

谁知他打断了我。

「我本来也不想喊你琴远,琴远轩久,听着多恶心是吧。」

我面上一黑。

「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念:你欠我一对价值连城官窑薄胎珠瓷杯。你躺在床上痛苦地皱眉,我不是怀疑你赖账,可你确实不醒。」

我觉得我呼吸困难。

「我念:隐几孤鸿没调琴远鹤还这幅画归你了,你虽然昏迷着却眉开眼笑,可也还是不醒。」

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准备叫银红来给你唱《小寡妇上坟》,我寻思着也挺应景,结果你抓住了我的手,醒了过来。」

「看不出琴远兄也是《小寡妇上坟》十级爱好者。」

看着他满目遇知音的表情,我觉得我现在还是继续做梦比较好。

轩久:

他昏迷的这几日我寻了许多卷宗。

当初觉得他眼熟,如今看他与那幅画的缘分恐怕不是凭空而来。

这是寻骨做下的第一起案子,雍州李刺史满门遇害,独子李唯下落不明。

师父临死前还惦记着他的挚友——枉死的李刺史,和他那个下落不明,可能认贼作父的儿子李唯,师父临死前叮嘱我,要我找到李唯,带着他好好活下去。

卷宗展开,他的身世也一点点揭开。

他常常做噩梦,惊骇却不醒。

太医同我说做梦是离魂药效弱了的表现,他会在梦里,在现实中慢慢想起从前。

难怪我觉得他眼熟,原来我们曾经见过。只是当初的少年被嗟磨成这一把嶙峋瘦骨,我哪里认得出?

他躺了几日,再静养上一阵子,神色终究是郁郁不欢,问什么也套不出话。

硬的来过了,锦衣卫狱司走了一遭,软的也来过了,《小寡妇上坟》听了一天,如今又知道了他是李刺史的儿子,纵有诸多手段也不方便使出来,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去问我的两个相好。

东厂李督公却丢给我一个大白馒头包治百病的眼神,叫我自己去领会。

银红姑娘说叫我搞个怀柔政策,先与他打好关系,带他去丽春院后头那片灯火街逛逛,沾点人气儿,到时候兄友弟恭,没什么不能说的。

我觉得有道理,想了想,几日后有个灯会可以逛逛,可众人放假,锦衣卫要加班。

银红姑娘说不要紧,过两日中元节有放给死人看的河灯,也差不多。

我想也对,河灯花灯,应该差不多。

直到我带着琴远出来,我才发现不对劲,差太多了。

至于琴远,这孩子本来笑着与我出门,这一路走到河边,孩子脸上笑容已经没有了。

这一日中元节,孤月残星。

一路上尽是香烛供品焚烧殆尽后的气息,道士们开坛打醮渡冤孽,僧侣们莲座唱经说因果,家家户户门前焚香插稻,悼念逝者。

无数寄托思念的河灯被点亮放入水中,安静地飘向远处另一个世界。

河边无人嬉笑,只沉默着点灯。

琴远看着那家的老寡妇在河边哭她死去多年的儿子,鳏居多年的男人在河灯上放了一柄粗糙的素钗,还有小沙弥被僧侣牵着,有样学样放下灯,念着一串名字。

河灯上似乎有一个个不舍的魂魄,与亲人无语凝噎。

看琴远扯起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我觉得我兄弟情的策略凉了,我僵硬地拍了拍琴远的肩膀:

「啊……人活着嘛,最重要的是开心。」

他坐在湖边,出神地盯着河灯,跳跃的火光照见他嶙峋的心事。

「轩久,你说人活一世,若是孑然一身,无人惦记,是不是和死了并没有区别。」

盛夏夜晚的风裹挟着潮意扑面而来,让我想到了一点往事。

是师父临死时将绣春刀交给我,叮嘱我把他忘了,今后好好活着。

可我忘不了师父死时将我护在身下,满脸是血的样子,如今过去了这么些年,拿着这刀,倒像他还活着,随时要骂我蠢笨一样。

细细想来,琴远说的很对。

人一辈子孑然一身,无人惦记地活着,那和死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若有人二十岁死了,到八十年后还有白发老人上坟时骂他两句,也算那人长命百岁地活着了。

我怎么不懂他想说什么呢,不是怕身后无人给他烧纸钱吗?

「你死了我也给你放河灯,给你烧纸,行了吧。」

听我这么说,琴远非常感动,险些一头栽进湖里,像是迫不及待要试探我的真心。

「你……」

「好了,来都来了,我们也放个灯吧。」

我同旁边的小沙弥讨来了两盏素色河灯并着一支笔,在一只河灯上写下一个小小的「久安」。

我想告诉师父,轩久一切安好,请他放心。

我将笔递给琴远,看他迟迟不落笔。

我忽然有些紧张,生怕他写个「李」或是「唯」。

他并不看我,提笔写下两个字:「远念」。

我知他是要抛弃过去李唯的记忆,再用琴远这个身份活下去。

他侧着身子,小心翼翼地放下河灯,似乎不信这么一盏脆弱的纸灯,能将他这么多年的思绪,带给另一个世界的亲人。

河灯颤颤巍巍地飘远了,他看着湖面,一双眸子全是谨慎和一点点化开的喜悦,他的眼睛和河灯一样,一点点亮了起来。

他蹲着看了许久,直到那河灯归于一众星星点点的火光中。

再站起来时,他脸上的愁云已经散了许多。

我忽然想起李刺史其人,能画擅书,两袖清风也不纳妾,唯有青梅竹马的爱妻相伴左右,这么一个独子李唯也是夫妻二人精心教导,只可惜——

上苍有好生之德,没有无故生出个人来,又无故让他去死的道理。

人来到这世上,总得晒一晒太阳,看一看花灯河灯有什么区别,听一听丽春院的《小寡妇上坟》,才不算白来一趟吧。

「我想杀了寻骨。」琴远开口。

「他行踪诡变,又有无数毒物暗器,你不要擅自行动。」

他也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寻骨的对手,黯然低下了头。

想到当初与师父关系甚好的李刺史,我叹了口气:

「那我去替你杀了他。我若死了,你一三五到我坟头去唱《小寡妇上坟》,二四六唱十八摸,剩下一天你自由发挥……」

「你不要去。」

他并没有一点想开玩笑的心思,毫不犹豫地打断了我。

我有些弄巧成拙的尴尬。

他垂下了眼睛,掩盖住沉重的心事:

「这是我的事。」

琴远:

狗官如果听我的,就不叫狗官了。

他说——「他行踪诡变,又有无数毒物暗器,你不要擅自行动。」

可他却不是这么做的。

中元节后,他日夜查探寻骨踪迹,终于在半年后的冬日查到他的一点蛛丝马迹。

怕打草惊蛇,他没有带随从下属,只身一人去了。

我两日不见他,又无一人知晓他去了哪里,我追到锦衣狱司,翻过他标注的密密麻麻的卷宗才知道,他去了长安城外一处荒废的寺庙。

寺庙位置偏僻,满目荒芜,满地都是嶙峋怪石,割的人脚痛。

天色晦暗,我从寺庙找到方圆二里的荒郊,也没有看见半个人影。

「轩久,你在吗?」

回应我的只有衰草枯杨的瑟瑟风声

「轩久,你在哪?」

走了许久,无人应答,借着一点昏暗月光,我看见了地上一片斑斑点点的血迹,一路蜿蜒到湖边。

来不及管脚下疼痛,我循着血迹跑过去,北风猎猎地刮过我的耳朵,割痛我的脸,而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是我的事,要死也是我去死。

你冲在我前头算什么?

湖边一片芦苇荡,半人高的芦苇织成了一片雪白的海,让我的心彻底凉了下来——我根本无处寻他。

阴云堆垛,遮住了月光,似乎是要酝酿一场大雪。

我将芦苇一片片砍倒,我很怕,怕一不留神就看见他的尸首。

「轩久?你在吗?」

说来讽刺,半年前还是他为我叫魂,如今就变成了我为他叫魂。

再想到上次他为我叫魂的场景,我面上一黑,喊道:

「轩久你在吗?」

无人应答。

「鱼肉百姓残害忠良无耻狗官。」

寒风瑟瑟。

「《小寡妇上坟》十级爱好者轩久。」

芦苇无声。

「锦衣统领一品带刀紫金卫轩久。」

「在……」

听到那句微弱的声音在芦苇丛中响起,我又气又笑。

我拨开芦苇,就看见躺在地上的轩久。

他太狼狈了,同我们第一次相见简直是云泥之别。

他满身是血,一张脸又青又紫,小臂想必是折了,身上的飞鱼服早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那柄形影不离的绣春刀,此刻也只剩一截断刃。

他努力想冲我咧开一个骄傲的笑。

这一笑扯痛了脸上的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

我满脸黑线:笑的可真难看。

「他死了,快夸我。」

「……我想走回去的,可是这芦苇荡鬼打墙一样,就耽搁了。」

「你帮我看看……我胸口疼,肋骨可能断了……」

我忙起身,细细看他伤的如何,越看我心越凉,忙问他:

「你中了毒,小臂折了,绣春刀断了,筋脉也断了?」

「不该断的没断,放心吧。」

说罢,他歪头重重咳出一口血,就是这个时候,他也有心思贫嘴。

开始落雪了,雪花蛰痛了我的脸。

柳絮般大小的雪花落在他的脸上,他却只出神。

他看了一会天上的阴云,又看了看一旁红着眼睛的我,犹豫再三,还是开了口:

「那个……琴远,我觉得我好像要死了。」

「不要说这种话!我带你回锦衣卫狱司,带你回家!」

听到回家,他愣了一下。

是啊,是回家。

我报不了仇他替我报,我不想提起的过去他替我掩盖。

这样一个轩久,他若回不去了,那该换我来接他。

否则一辈子欠他的,我不得一辈子惦记着他?一辈子每逢一三五给他唱《小寡妇上坟》,二四六唱十八摸?

那也太便宜他了些。

「走,我们回家。」我要背他回去,可看着眼前烂肉一样的轩久,竟然挑不到一处地方下手。

他艰难地摇摇头,示意我不要挣扎了,我才看见他咳出的血都是紫黑的。

想必是毒入心肺已久,回天乏术了。

我瘫坐在地上。

「李刺史的遗物我收来了一些,就放在丽春院的房间里。」

「嗯……」他竟然还为我做了这么多。

「好了,咱们兄弟一场,你要记得好好吃饭,当初见你都没认出来。」

「嗯……」我眼中一酸,用力点头。

「前面两条忘了也没关系,最要紧的是别忘了到我坟上唱《小寡妇上坟》,一三五小寡妇,二四六小尼姑,剩下一天你……。」

「你死不死?」怎么要死了还这么气人?

「在死了在死了。」轩久忙不迭闭上了眼睛。

他这么一皮,我的眼泪卡在眼眶不上不下很是尴尬。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没了声息。

雪仍在静静落着,盖在他的脸上,他的面色平静又安详。

我的眼泪终于要掉下来了。

「啊虽然不想破坏你的情绪……可我还是没有很要死的感觉,要不你把我杀了助助兴?」他一脸无辜,「毕竟气氛都到这儿了,不死不太合适。」

「滚!」

我险些被他气死。

什么人啊这是,一次两次将别人的情绪玩弄于股掌之中。

等等……他怎么又不说话了?

他肯定在等我转过头去,再狠狠地嘲笑我一顿,我知道。

如果我转头就输了,我知道。

可他为什么不说话了?

湖边的夜晚,安静的只能听见落雪的声音。

我有点害怕了。

「喂,我认输了。」

仿佛已经猜到了我会服软认输。

我转过头去,看见他还躺在那里,嘴角带着得逞的笑。

只是已经闭上了眼睛。

琴远:

想不到吧还是我。

还是我把他背了回去。

丽春院的银红姑娘和东厂李督公喜气洋洋来吊唁后,安慰我不要太高兴,他们因为连着笑了三天现在下巴酸痛。

他们以为我也是狗官轩久受害者同盟会的一员。

可轩久真的死了吗?

我还是坚持为他请太医来瞧瞧,李督公也迫不及待要板上钉钉。

太医表情严肃地为他接了骨,又开了几副药,看着一旁引颈下望的的李督公和银红姑娘,叹了口气:

「先别高兴的太早。」银红姑娘的脸色难看了几分。

「下手那人尽力了。」东厂李督公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可病人的情况很乐观。」

「真的吗大夫?真的吗?」我紧紧抓住了太医的手。

银红姑娘和东厂李督公交换了一个:眼前这人不是我们中出了一个叛徒就是无法接受轩久没死的事实大喜大悲后失心疯了。

照顾轩久的事情就落在了我的身上。

不说话的轩久不像轩久,像另一个孤独的人。

我为他换了衣服,才知道他吃了多少苦。

这身飞鱼服将他自脖子以下都严密地遮住,我才看见他身上纵横交错,新旧难辨的伤痕。

忽然想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同我说的:

「我十三岁入锦衣,十六岁平北沧救国本,二十一查江南织造贪墨一案,叫这巨蠹吐出六百万两雪花银,救了那年十万灾民,填了西北战事的缺。」

十三岁入锦衣,想必那时父母已经不在了。

十六岁平北沧救国本,北沧那时动乱,他不过是个少年,是不是也会怕。

二十一查贪墨一案,官场波诡云谲,牵一发而动全身,他是怎么一个人走到现在的。

这一件件叫他轻描淡写地说出,如今看到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痕,才知每一件都险些要了他的命。

他足足躺了一个冬月,仍不见醒。

三月春光正好。

丽春院后头的柳树抽了新芽,银红姑娘学了新的曲子,在盈盈春光里,与暖风唱醉了游人的心。

没了轩久从中作梗,今年官窑又烧出了一对薄胎珠釉白瓷杯,李督公终于得来了一副,喝着明前茶,美滋滋地听银红姑娘唱曲。

我同李督公商量着,打算把轩久搬到宫里去,方便看诊。

听我这么一说,李督公险些摔了得来不易的白瓷杯。

银红姑娘听了我这话,曲子跑了八个调,条件反射地要拐到《小寡妇上坟》那里去。

「你确定要去?」

「是的,李督公,我意已决。」

「你……」李督公掂量着我几分认真,忽然脸色一变,手中的瓷杯到底还是没保住。

「你要去哪?」

身后那个声音带着一丝怒意,像这几个月无数次幻听之中,最真切的一次。

我回头望去。

他骨节分明的手撑着门框,似乎是匆匆赶来,他甚至连上衣也没穿,一头长发散乱下来,堪堪遮住他久病苍白的上身。

他瘦的更锋利了,三月暖阳都收不住他一身寒意。

见我不答,他那双如鹰眸子死死地盯着我,面色阴沉,一字一顿道:

「我说,你要去哪?」

轩久:

寻骨狗贼太难缠,我中了毒,又豁出命去,才把他弄死。

漫天的大雪落下,真是煽情的令人生厌。

我实在不愿琴远如此自责,这不过是我的职责,不管有他没他,寻骨我是一定要杀的。

李刺史与我师父情谊之深,师父临死前还惦记着他们家失踪的独子李唯,要我一定要寻到,照顾好他,给九泉之下李刺史一家一个交代。

琴远他哭也好,气也好,笑也好,都好,都好过他沉浸在过往,郁郁不欢。如今他大仇得报,又能用琴远的身份继续活下去,也算我不辱师命,照顾好他了。

我昏昏沉沉地睡了不知多久,只觉得骨头都要睡软了。

睡梦里依稀看见琴远同我告别,说他要走了,跟着锦衣卫混没有前途,他要投奔东厂,李公公答应他割了就是公务员。

这怎么行?这让李刺史和师父知道不得托梦骂死我?

于是我忙不迭醒过来寻他,就看见他跪在李督公面前表忠心。

怎么?我这个锦衣卫统领是死了?

怎么?锦衣卫前途不比东厂光明吗?

琴远呆呆地看着我,我看着眼前李督公脚下那一堆眼熟的白瓷杯碎片,银红姑娘拍了拍怀里痛哭流涕的李督公说督公乖不哭不哭,觉得我好像误会了什么。

不骂我狗官的琴远不像琴远,像当初见面那个谦谦小君子李唯。

我虽然醒了,可身子还是虚着,太医叮嘱要静养。

琴远俯身为我盛粥,周身都是圣母的光环。

要死,怎么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表情?

「你快唱《小寡妇上坟》给我听,听不到《小寡妇上坟》的我要死了嘤嘤嘤。」

我期待地看着他,希望从他的脸上看出一丝裂缝,然后对我破口大骂。

谁知他只是为我拢好被子,轻轻吹了吹粥:

「乖,不听那个,不吉利。」

兴许是他这个表情也太圣洁太慈爱太像一个谦谦君子,我竟然语塞,张开嘴喝粥,没有反驳。

也是,我也应该反省一下。

我不应该总这般油嘴滑舌。

「叫银红姑娘来唱十八摸吧。」他一脸认真。

我一口粥险些呛死过去,几日不见,他怎么学的这般油嘴滑舌了?

「琴远,寻骨已死,今后你要做些什么?」我咬着勺子,想着他若是入我锦衣卫也不错。

「没想好,觉得丽春院不错。」

我险些气厥过去,堂堂李刺史之子,怎么能说这种话?

「可丽春院帮了我许多,不便与她们抢生意。」

此话说得极是。我点点头。

「俗话说血债血偿,我又欠了你一屁股债。」

此话说得极有良心,我点点头。

「所以真男人还是要做男人之间的生意。」

我那时还以为他打算入我锦衣卫,同我一道出生入死,护卫天子,保都城长治久安。

直到清水居的招牌挂了起来。

我看着——「开业大酬宾,0 魂伴侣,买 1 送 1。」的横幅。

我觉得我愧对师父和李刺史。

不过见他忙前忙后,脸上渐渐多了笑容,我竟然觉得忙一门生意,当个纳税大户好像也不错,李刺史应该九泉有慰。

日子过得悠闲,他开始养起了徒弟,这小徒弟长得好看,人也勤快,就是名字磕碜,叫剁椒,哦不,叫花鲢。

看花鲢在琴远身边帮了不少忙,我忽然觉得好像我也应该养个徒弟。

「这是我徒弟清河,来和叔叔打个招呼。」我得意地看着他的花鲢徒儿。

「叔叔好。」清河恭敬地行了礼。

「原来已经取了名字了。」琴远一脸失落,「我见他有几分你年轻的样子,不如叫鲶……」

「谢谢叔叔,清河有名字了!」

清河响亮地打断了琴远这个起名废,他哪里看不出琴远身后的花鲢一脸怨念。

「不过这名字要取得慎重些,不然影响运势,清河一听就没有花鲢能打。」

花鲢哭丧着脸,一副:师父我们不是说好外人面前不叫花鲢只叫阿鲢吗?

琴远一副:我不是我没有我说的是花鲢鱼不是你乖徒儿别多想。

师徒二人这样的脑电波交流已经是我和清河见惯不怪的日常。

「那可未必,毕竟是我锦衣卫司出来的。」

「那就养着,十年后看谁厉害!」

虽然这么说,可后来琴远似乎也发现了,花鲢与清河不是一个量级的选手,简单地来说,就是清河能打十头花鲢。

他不讲武德,又提着两头鲤鱼换来了花鲢的小师妹阿鲤。

他起名的水准,真是过了三年也没有一点长进。

要我说,这清水居苦的很,简直是一窝黄连精相依为命。

先是那个倒霉认贼作父琴远,再是那个被亲爹后妈便宜卖了的鱼头大花鲢,最后又跟着一个爹不疼的傻子胖头鲤鱼。

依我看不该叫什么清水居,该叫父仇者联盟。

琴远:

我那一日去菜场买菜,买下了花鲢。

真的很便宜,只要三条大花鲢鱼。

有物美价廉的花鲢帮我打理清水居的生意,我省心了不少。

可轩久那家伙不识好歹,百般拒绝我为他徒儿取名的好意,所以我们约定十年后两个徒儿长大了再一较高下。

不知是不是便宜没好货,花鲢根本不是清河的对手。

那一天我站在人伢子面前,决定下血本再挑一个。

在我旁边还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娇柔小姐,她想要一个陪她梳妆的丫头,而我想要一个能打的。

知道我们的来意,人贩子给我们推荐了一个冷峻沉默,身形周正,一看就很能打的少年和——一个能吃的小姑娘,并将那个冷峻少年的潜力夸上了天:天煞孤星,瞪谁谁死全家,如今已经转手了好几次,无人降得住现在清仓特价只要一两银子,至于小姑娘现在太能吃,还没看出来有什么用,也便宜卖。

老板把少年夸得天花乱坠让我无法拒绝,所以我选便宜的那个。

五吊钱被我还到两头鲤鱼。

小姑娘呆呆地看着我将她的梳妆姑娘买走了,她怯怯地瞄了一眼笼子里的少年,付了一两银子。

可能笼子里少年的眼神太凶,这恶狼一样的眼神只在笼子里斜睨一眼,就把娇滴滴的小姑娘吓哭了。

花鲢这个号已经养废了,我转过头悉心教导阿鲤,告诉她锦衣卫是我们一定要搭上的势力。

阿鲤握着轩久买给她的话本,似懂非懂地点头。

于是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轩久将他的爱徒丢进竹林,我也将阿鲤丢在梳妆楼。

说好了我们只在外头看着谁先败下阵来,他看的兴起,要拉我比划,看我武功退步了没有。

他根本不给我拒绝的机会,一柄绣春刀抬手间就劈上面门,我只能频频闪躲,他却不依不饶,步步紧逼。

这么些年过去了,他刀法依旧不逊往日,甚至刀意更霸道浑厚了些。

我们缠斗间,惊起林中鸟雀无数,他的刀气凌厉,劈开水面,溅起一道水幕,将那片竹林洗了个葱郁。

「这几年日子安逸,你松懈了吧?」他嘲讽我。

「若是这种程度,日后云游,岂不是要拖我后腿?」我翻了个白眼。

直到清河和阿鲤一脸迷惑:不是谈生意吗,是没谈拢吗?为什么二人打红了眼。

见两个徒儿互生情愫,我们商量着该放手由他们去闯荡。

谁知云游才提上日程。

阿鲤和清河那小子已经开始准备婚事,又耽搁了。

婚期定在七夕。

长安城里热闹,连天的灯火烟花烧红了半边天幕。

清水居披红挂绿,张灯结彩,来往宾客络绎不绝。

阿鲤这丫头生的好看,如今仔细打扮起来更觉惊艳。

凤冠满珠,霞帔绣金,面上点了两点珍珠靥,她略一歪头,珠帘叮咚作响。

喜婆撒了一把铜钱,捏着嗓子喊:「吉时到。」

清河踮起脚尖伸着脖子往清水居里不住探头。

「要嫁人了,就不可以这么任性了。」我仍然舍不得放开阿鲤的手。

「我嫁给他之前就这般任性,为何嫁给他后就要改?」阿鲤不解。

「不用改!」清河在门外急了。

「嫁人了,要常回来看看师父。」

「好。」

「嫁人了,有什么不如意,记得回来。」

不等阿鲤说好,清河已经不顾新郎官的体面,委屈巴巴地喊一旁看好戏的轩久:

「师父!你倒是出来管管啊!」

在满堂宾客,众目睽睽之下,轩久不由分说地将依依不舍的我拉走,我们作为新人父母,并坐在正厅太师椅上。

一挂鞭炮噼里啪啦地炸开一地红锦,并着数十筒烟花炸上夜空,璀璨夺目。

「一拜天地。」

清河弯下身子,只瞧着阿鲤傻笑。

「二拜高堂。」

银红嗔着李督公贪杯,不知爱惜身子。

「夫妻对拜。」

他冲我挑衅一笑,似乎在得意他的徒弟将阿鲤拐走了。

我懒得跟他计较。

受完礼,轩久提刀起身就走,今夜七夕盛会,清河大婚,他这个师父要代他巡逻。

忽然想到还有个人情没还,我也起身与他一道出门。

轩久一脸诧异。

「我还个人情,顺路。」

夜凉如水,七夕游人如织,待嫁的少年少女们借着烟花点亮夜幕的空当,下意识去寻心上人的身影,却被烟花瞧见两张羞红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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